根据乐山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的《四川省乐山市面向全国常年引进高层次人才及团队的公告》精神,经体检、考察等程序,拟聘用黄于芬同志为乐山市环境保护局直属事业单位乐山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工作人员,拟聘用程娜同志为乐山市环境保护局直属事业单位乐山市环境科学研究所工作人员。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7日(2017年12月13日至2017年12月 19日)。接受社会监督举报。干部群众如有需要反映问题,请在公示期内以真实姓名向乐山市环境保护局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单位地址:乐山市市中区嘉州大道556号,电话:0833-2134201(纪检组)0833-2131721(政工人事科)。
乐山市环境保护局
2017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