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达 州 市 公 务 员 局
关于达州市2017年下半年考试录用人民警察
资格复审的公告
根据达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达州市公务员局《关于2017年下半年达州市考试录用人民警察的公告》规定,现就我市2017年下半年考试录用人民警察面试资格复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的时间
资格复审时间为2017年11月23日9:00至17:00。
二、负责资格复审的单位
本次资格复审由达州市公安局和达州市森林公安局负责。
1.公安招警复审地点:达州市公安局八楼810房间(西外新区市政中心附近)联系电话:0818-2115225 2115015
2.森林公安招警复审地点:达州市通川区朝阳中路316号(鹿鼎锦苑综合楼二楼达州市森林公安局政治处)联系电话:0818-2679910 2659608
三、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名单
根据考生折合后的笔试总成绩且心理素质测试合格的人员,依次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最后一名总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资格复审,笔试有缺考或违纪科目者不得进入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者进入面试,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资格复审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将在报考同一职位的考生中按笔试折合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资格复审的考生名单详见附表。
四、有关要求
(一)进入面试资格复审的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的地点进行资格复审,应携带以下相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1.《2017年四川省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信息表》一份(贴上照片);
2.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3.工作证、毕业证、学位证(明确相关要求的职位)和招考单位要求的其它证书、手续的原件及复印件等;
4.户籍证明(明确了招收范围的职位)
5. 2018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出具本人学生证(无学生证的,出具所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
6.新就业的企事业单位的高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未满参加本次招考的,须出具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同意其报考的手续;
7.公安部门、监狱劳教系统,国家安全部门、机要部门的人员,须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出具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其报考的手续。
8.委培生、定向生须由原委培、定向单位出具同意报考的手续。
9.招考单位要求的其他手续。
10.国家有其他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资格复审时,原则上由考生本人到资格复审地点进行资格复审。
(三)未在规定时间到规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面试资格。
(四)有关面试工作的具体安排将于面试前在达州人事考试网公布,请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近期密切关注达州人事考试网。
附:达州市2017年下半年考试录用人民警察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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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