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2017年下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成绩及面试有关事项的公告
根据中共广元市委组织部、广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17年下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的公告》规定,现将广元市2017年下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成绩及面试有关事项予以公告,并说明如下。
一、按照公告规定,广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四川省公务员局下发的考生笔试成绩进行了折算、加分、排名,并确定了面试入闱人员。考生如有疑问,可直接咨询广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面试入闱人员务必于2017年11月27日8:30—12:00、14:30—17:30到广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资格复审,当日未进行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地址:广元市利州区电子路90号劳动大厦,城区内乘2、4、8、11、13、21、26、27、30路公交车,劳动大厦站下车西行80米左右至十字路口到达。)
资格复审后出现的缺额,于11月29日8:30—12:00、14:30—17:30依次递补复审。请有递补意愿的考生(即排名紧靠面试入闱人员的考生)于11月28日主动联系咨询是否有缺额。
进入面试人员须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
三、面试入闱人员进行资格复审时,应携带《2017年四川省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信息表》1份(右上角空白处贴上照片)、笔试准考证、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明确了学位要求的职位)和招考单位要求的其他证书、手续的原件及复印件。其中:
(一)2018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出具本人学生证(无学生证的,出具所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
(二)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职位的,要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1.参加“一村(社区)一名大学生”项目的,要提供由县级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证明。
2.参加“三支一扶”计划项目的,要提供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此证书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原件和复印件。
3.参加“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项目的,要提供省级教育部门统一制作、教育部监制的“特岗教师”证书和服务“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
4.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的,要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
5.参加“社工人才百人计划”项目的,要提供由县级以上组织人事和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
(三)新就业的企事业单位的高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未满参加本次招考的,须出具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同意其报考的手续。
(四)公安机关、监狱劳教系统、国家安全部门、机要部门的人员,须按干部管理权限由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出具同意报考的手续。
(五)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的,应出具学历认证材料和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学历认证可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办理(递交材料地点:成都市草市街2号5楼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省人社厅窗口,咨询电话:028—86920616)。报考人员可登陆中国留学网(www.cscse.edu.cn)中“学历学位认证专栏”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六)国家有其他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四、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凭本人笔试准考证、身份证、面试通知书和《2017年四川省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信息表》参加面试。根据省上统一安排,面试暂定于12月9日—10日进行。面试在广元市城区进行,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及其他要求以资格复审时发放的面试通知书为准。
五、联系电话(区号0839)
(一)资格复审电话:
(二)政策咨询电话: 3267528 3267026
广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