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2017年宣汉县部分事业单位公招递补人员体检等工作安排的公告
根据中共达州市委组织部、达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17年达州市部分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公告》(以下简称《公告》)规定,现将我县2017年部分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递补人员(卫生事业单位除外)体检等工作公告如下:
一、取消的岗位
因501763岗位没有递补人员,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二、递补体检人员
(一)人员名单
根据《公告》“出现体检、考核或其他原因不合格者,其缺额按序依次递补一次”规定,确定了我县2017年部分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递补人员(卫生事业单位除外)体检人员名单(见附件)。
(二)体检时间
2017年10月26日08:00,所有递补体检人员到宣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602室)报到并到指定医院参加体检。报到时,需出示本人笔试准考证、身份证,交一张与笔试准考证同底版的一寸彩色照片。
(三)体检标准
教师岗位体检项目和标准,按《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其他岗位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初次体检确定为不合格者,三天内可申请复查一次。复查者的体检结果以复检医院结论为准。
(四)体检注意事项
1.体检人员需全程携带本人《笔试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体检。体检费用由医院按标准收取,约350元。
2.体检人员不得请他人代为体检。
3.体检期间入闱封闭,体检顺序临时确定。体检人员应听从工作人员和体检医院医生安排,不准高声喧哗,不得擅离体检现场。体检人员亲朋不得随行到体检医院。
4.体检时不得向体检医生介绍自己的姓名、单位和家庭情况等情况,不得单独与医生交谈。
5.女性体检人员,如体检期间为月经期、孕期、产期的需主动告知检查医生。
6.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和饮食。体检当天早上需禁食、禁饮。
7.体检人员不得携带任何通讯工具参加体检。已携带的,在集中时需按要求关闭电源后交由工作人员保管。未按规定交出通讯工具的,在体检过程中一经发现,取消体检资格。
三、政审工作
2017年10月26日15:00,所有参加体检的人员在县人社局8楼会议室集中,安排政审工作。因体检(复检)不合格的,取消政审资格。
体检合格者需在2017年11月10日18:00时前将政审相关材料交宣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审核。
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与企业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人员,政审合格后需按时提供依法终止或者解除与原单位的聘用合同(劳动合同)的材料,否则不纳入拟聘人员名单。
四、注意事项
以上事项指定了时间节点的,均需在规定时间参加或完成。凡不在规定时间参加或完成的,均视为自动放弃,不得进入招聘工作的下一环节,责任自负。
附件:宣汉县2017年部分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递补体检人员名单(卫生事业单位除外)
宣汉县2017年部分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递补体检人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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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事业单位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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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考证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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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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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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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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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41605012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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谭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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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1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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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41605012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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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锦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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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1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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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41605010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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侯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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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17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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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41605011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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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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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17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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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41605011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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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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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17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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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41605011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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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子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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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17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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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41605011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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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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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17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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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