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9-22来源:本站采编
根据《宜宾市事业单位2016年第二次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公告》(以下简称《公告》)的规定,经笔试、体检、考核等程序,李春燕同志符合《公告》规定的各项条件,现将拟聘用人员予以公示。
公示期限从2017年9月21日至9月29日(不含双休日、节假日)。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可以通过来访、来信、来电如实反映拟聘人员的情况。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必须经党组织集体研究,主要领导签发并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一般应提供真实姓名、工作单位、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等。我们将对反映人员和反映的情况严格保密。
监督举报电话:0831-8245978
通讯地址(邮编):宜宾市翠屏区青皮树街31号宜宾市翠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644000)
附件:宜宾市翠屏区事业单位2016年第二次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第九批拟聘用人员公示表
宜宾市翠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9月21日
宜宾市翠屏区事业单位2016年第二次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第九批拟聘用人员公示表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学历 |
学位 |
所学专业 |
毕业院校 |
拟聘用单位 |
拟聘用岗位 |
准考证号 |
加分 |
笔试成绩 |
面试成绩 |
总成绩 |
备注 |
1 |
李春燕 |
女 |
1993.01 |
大专 |
|
助产 |
雅安市职业技术学院 |
宜宾市翠屏区明威乡卫生院 |
助产士 |
2016123050817 |
|
67.66 |
不面试 |
67.66 |
孕期延迟体检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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