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7-20来源:本站采编
四川人事考试网2017年7月20快讯:
中共绵阳市委组织部
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2017年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体检有关事项的公告
按照中共绵阳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7年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规定,我市市属事业单位2017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总成绩和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已于2017年7月11日在绵阳人事考试网发布,现将体检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检时间
2017年7月24日(星期一)
二、参加体检考生集合的时间、地点
集合时间:2017年7月24日(星期一)早上7:00。点名宣布注意事项后,统一乘车前往体检医院。统一乘车出发时未到达集合地点报到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
集合地点: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会议室(绵阳市涪城区南河路26号。乘车路线:乘坐1路、33路公交车在索桥站下,乘坐10路公交车在南河路口站下)。
三、体检费用标准
检查费、交通费、餐费等费用由考生承担,于体检当天缴纳,请考生带足相关费用(预计每人500元左右)。
四、参加体检的考生须携带的有关手续
1.本人有效正式身份证或第二代有效临时身份证原件;
2.面试通知书或笔试准考证;
3.本人近期1寸免冠正面彩照1张。
五、注意事项及要求
1.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
2.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水、禁食8-12小时。
3.参加体检时不能携带和使用手机等通讯工具。
六、复检
体检结果将在绵阳人事考试网公告,不再电话通知,请考生及时登陆网站查看公告。考生或招聘单位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申请复检一次。要求复检的,应在体检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复检申请送交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绵阳市涪城区南河路26号办公楼404号、407房间,电话:2260625、2263032)。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医院出具的结论为准。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复检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
七、纪律要求
考生在体检中要严格遵守体检规定和要求。一是体检必须由本人参加,凡找他人代检的考生,一经发现或经举报查证属实的,取消聘用资格。二是要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经体检医师提醒在规定时间仍不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三是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对于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未如实填写相关信息致使体检结果失实的考生,取消聘用资格。
八、体检通知以本公告为准,不再电话通知。
2017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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