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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安市公开遴选事业人员总成绩及体检相关事宜公告

2017-05-17来源:本站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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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人事考试网2017517最新快讯:

         根据《广安市广安区财政局关于面向全市公开遴选工作人员的公告》及有关规定,现将参加面试人员的笔试、面试和总成绩排名及体检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 考试总成绩及排名

姓名

准考  证号

笔试  成绩

笔试折合得分(占50%)

面试成绩

面试折合得分(占50%)

总成绩

排名

备注

张青

51160202

69

34.5

84.33

42.165

76.665

1

进入体检

车帮彬

51160201

66

33

82.33

41.165

74.165

2

进入体检

曹娟

51160203

62

31

80.33

40.165

71.165

3

 

二、体检

(一)参加体检人员、时间、地点

根据遴选职位及名额,按照笔试、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差额(遴选计划与体检人选的比例为1:2)确定体检人选并统一实施体检。请总成绩排名前两位的考生于2017年5月22日(星期一)参加体检。体检地点届时电话通知。

(二)体检项目及标准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按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执行。

(三)体检要求和有关注意事项

1.参加体检的考生务必于2017年5月22日上午8:30前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及一寸免冠近照到达体检地点,证件不齐或迟到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并不再参加复检。

2. 参加体检的考生体检前一天应注意休息,勿熬夜,勿饮酒及食用高脂肪、高蛋白类食物,避免剧烈运动,晚餐后不再进食,保证受检前禁水、禁食8-12小时。

3.参加体检的考生在体检过程中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和隐瞒自己的真实病史;不得向医务人员透露自己姓名、报考单位等身份信息。体检前请将移动电话等通讯设备交工作人员代为保管。

4.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之日起2日内申请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复检费用由申请复检者负责。

 

咨询电话:0826-2243063

监督电话:0826-2226499或2665378

 

 

广安市广安区财政局

   2017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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