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宜宾市南溪区人民检察院关于面向全区公开选聘司法辅助人员的公告》规定,现将面试成绩及体检等有关事宜公告如下,请予监督。
一、面试成绩及体检
(一)面试成绩
面试成绩及排名见附件,公示期:2017年2月28日—2017年3月2日,监督电话:0831-3307429。
(二)体检人员
面试成绩表阴影部分为进入体检人员。
(三)体检标准
(1)体检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
(2)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等执行。
(四)体检时间及地点
(1)体检时间:2017年3月7日上午9点。
(2)体检地点:进入体检人员应于8点30分在南溪区人民检察院集合,随车前往医院进行体检。
二、注意事项
1.体检人员应携带有效居民身份证、近期正面免冠1寸照片1张及体检费。
2.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集合参加体检以及未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3.所有考生必须服从指挥,遵守体检秩序,未经允许不得擅自脱离体检队列。
4.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5.体检前一晚22:00后到体检前不再进食(包括喝水)、空腹参加体检;注意休息,避免过劳。
6.联系电话:0831-3307429。
宜宾市南溪区人民检察院
2017年2月28日
附件:
宜宾市南溪区人民检察院2017年公开选聘司法辅助人员面试成绩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