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易县2016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进入面试资格复审阶段,现就资格复审及领取面试通知书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根据考生笔试折合成绩,报考米易县接待服务中心接待服务管理岗位的根据招聘名额从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确定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其余岗位的参考人员根据招聘名额,从高分到低分按2:1的比例确定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入围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见附件)
二、资格复审及领取面试通知书时间
2016年 12月20 日,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7:00。
三、资格复审及领取面试通知书地点
米易县政务服务中心考试中心窗口(攀莲镇同和路,迷阳水岸对面。乘坐1路公共汽车可到达),在规定时间内未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及领取面试通知书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参加面试。
四、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1)《米易县2016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信息表》两份;
(2)高校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2017年应届高校毕业生须提供高校出具的证明其学历、学位、专业、毕业时间的证明材料);
(3)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近期免冠正面2寸彩照2张;
(5)“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需提供相应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基层项目的类型、服务地、服务起止的时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证明。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的,提供服务所在地县(区)党委组织部门和政府人社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的,提供服务所在地县(区)以上政府人社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提供服务所在地县(区)以上团委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参加“社工人才百人计划”的,提供服务所在地县(区)以上政府民政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参加“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的,提供服务所在地县(区)以上政府教育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6)在职人员需出具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及服务所在地县(区)以上人事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7)岗位条件要求的其它证件材料原件、复印件和相关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原件。
确因特殊情况不能到现场进行资格复审的考生,可委托他人资格复审,受委托者除提供报考者所需的材料外,还需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五、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凭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领取面试通知书并缴纳面试考务费每人80元。面试时间、地点、面试考生须知见《面试通知书》,考生凭《面试通知书》和本人有效身份证参加面试。资格复审出现的缺额按笔试折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监督举报电话:米易县监察局 0812一8179744
咨询电话:
米易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12-8130962
13882360095
注:请考生确保报名时所填写的联系方式正确、畅通,通讯方式有变更的,应主动及时告知米易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因无法与考生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附件:米易县2016年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资格复审名单.xls
2016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