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原件校验递补人员
按照《2016年都江堰市公开招聘卫生系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告》规定,因部分考生未按时参加原件校验或原件校验不合格而产生的面试名额空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参加原件校验人员,共5人(详见附件)。
二、递补人员原件校验时间
2016年12月13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三、递补人员原件校验地点
都江堰市人事考试中心(都江堰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地址:都江堰市天府大道639号(紫荆城对面),联系电话:028-89741026。
四、相关要求
(一)准备材料及要求:
1.本人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网上报名时填写的《应聘资格审查表》一式两份。
3.本人近期免冠照一张(2寸)。
4.应聘条件要求的相关证件(毕业证、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证等)原件及复印件(执国外及港澳台文凭者,需同时提供国家教育部认证的留学学历、学位证明原件)。
5.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二)原件校验合格后,缴纳面试费,领取面试通知书。面试费标准:根据省物价局、财政厅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面试费80元/人。
(三)递补仅进行一次,依次递补人员逾期未提供原件校验材料或材料不齐以及未参加原件校验的,视为自动放弃,不再递补。
(四)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发现弄虚作假者,将取消面试和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附件:2016年都江堰市公开招聘卫生系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依次递补进入原件校验人员名单 .xls
都江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