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取消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马尔康)加分材料收取点。
二、设立茂县加分材料收取点,加分材料收取时间地点为:
2016年11月30日至12月2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在茂县政府大楼一楼社会保障大厅(茂县人民医院对面)收取加分材料。
三、阿坝、若尔盖、红原县籍应聘人员报考本县岗位的收取加分材料时间地点不变
阿坝、若尔盖、红原县籍应聘人员于2016年11月28日—12月2日持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准考证原件各1份到本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办理加分登记手续。
四、凡未在规定时间办理加分登记和提供加分证明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加分,后果自负。
阿坝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