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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遴选工作人员面试成绩及总成绩公告

2016-10-27来源:本站采编

四川人事考试网2016年10月27日最新快讯:根据《广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公告》精神,现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公开遴选工作人员的面试成绩、总成绩、总排名及体检相关事项予以公告。

一、面试成绩及总成绩

准考证号

笔试成绩

笔试折合成绩

面试

成绩

面试折合成绩

总成绩

排名

001

83.00

41.50

78.60

39.30

80.80

1

012

71.00

35.50

87.70

43.85

79.35

2

004

69.00

34.50

87.60

43.80

78.30

3

002

73.00

36.50

76.20

38.10

74.60

4

027

68.50

34.25

79.80

39.90

74.15

5

023

67.50

33.75

79.00

39.50

73.25

6

008

69.50

34.75

75.80

37.90

72.65

7

019

63.50

31.75

77.60

38.80

70.55

8

025

64.00

32.00

0(缺考)

0

32.00

9

(备注:笔试成绩第8名025号考生自动放弃面试)

考生如有疑问,请持本人准考证、身份证,于2016年11月4日前(上班时间),到市工商局420室查询。

联系电话:2332546。 

二、体检相关事项

(一)体检人员

根据遴选名额,确定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前3名考生为体检对象,若考生放弃体检或未能通过体检,则按考试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参加体检。

(二)体检时间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

(三)体检标准

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2012年人社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的标准和有关要求实施。考生对体检项目结论有疑问的,允许提出复检要求,若当场能够得出结论的,经考生书面申请,可现场进行复检;当场不能得出结论的,在公布体检结论后7日内,书面申请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费用由申请复检者负责。

(四)体检纪律

1.体检采取封闭式方式进行,参加体检的考生不得携带移动电话等通讯设备,已携带的按要求一律统一上交存放,未上交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体检资格。

2.参加体检的考生在体检过程中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和隐瞒自己的真实病史;要服从工作人员的指挥,不得擅自行动;不得向医务人员透露自己姓名、报考职位等身份信息。更多招考信息请关注四川人事考试网微信公众号:htgwy01

(五)注意事项

参加体检的考生体检前一天应注意休息,勿熬夜,勿饮酒及食用高脂肪、高蛋白类食物,避免剧烈运动,晚餐后不再进食,保证受检前禁水、禁食8-12小时。

    咨询电话:2332546    监督电话:2343147。

                           广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6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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