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人事考试网2016年9月14日最新快讯:按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巴中市市属事业单位2016年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以下简称《招聘公告》)的要求,经网络报名、公共科目笔试、按政策加分后笔试总成绩的公示、面试入围资格审查和面试等程序,目前考试总成绩已计算完毕,即将进入下一步首次体检环节,现将有关情况及首次体检等相关事宜予以公告。
一、考试总成绩及岗位排名
详见附件1《巴中市市属事业单位2016年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总成绩暨岗位排名表》。
二、体检对象确定
对拟招聘的全部岗位,在参与了面试的人员中,依招聘名额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对象(若考试总成绩相同,按公共科目笔试成绩高者确定体检对象,若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仍相同,以专业科目成绩高者确定体检对象,若专业科目考试成绩仍相同,则采取加试办法确定体检对象),共21名,详见附件2:《巴中市市属事业单位2016年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首次体检人员名单》。
三、体检时间和地点与执行标准
定于2016年9月21日(星期三)在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及乙肝项目检测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规定执行。行业有特殊要求的,按法律法规或上级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
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进入体检人员本人承担。
体检人员初次体检不合格的,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三日内由本人持有效身份证到巴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506室,联系电话:0827-5269672)书面申请复检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结论不合格的将按规定在参与了面试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一次)。
四、体检手续承办
请列入首次体检的21名体检对象于2016年9月21日(星期三)上午7:30前,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本人近期免冠彩色2寸证件照2张到巴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楼三楼会议室,填写《巴中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体检表》(贴上照片),由工作人员统一组织前往指定医院体检。并按500元/人·次左右准备体检费用,于体检时由考生本人直接向承检医院缴纳。
体检对象未在规定时间承办体检手续者,视为自行放弃体检资格。更多招考信息请关注四川人事考试网微信公众号:htgwy01
五、参检注意事项
体检注意事项,请参阅《巴中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体检表》之“体检须知”,其它相关事宜请于报名时咨询。主要是:
1.体检的前三天保持正常饮食,体检前一天注意休息、勿饮酒及食用高脂肪、高蛋白类食物。体检前一天晚餐后不再进食,保证空腹10至12小时抽血检验。
2.体检当日早晨切勿进食,以便空腹应检。
3.体检时按医生要求需补充检查的对象,承检医院将现场收取补充检查费,请考生做好准备。
4.请相互监督,如发现违纪违规行为,立即向工作人员和纪检监察机关反映。
未尽事宜,由本公告发布机关另行明确。
巴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