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广安市委组织部
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广安市人民检察院
关于2016年法院检察院系统公开考录 公务员体检复(补)检结果
及递补体检的公告
四川人事考试网快讯:根据省委组织部、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关于2016年全省法院检察院系统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的公告》和市委组织部、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关于2016年法院检察院系统公开考录公务员体检的公告》精神,现将广安市2016年法院检察院系统公开考录公务员复(补)检结果及递补体检相关事宜予以公告。
一、体检复(补)检结果
2016年8月5日组织4名未完成体检项目考生补检,合格4人,结果详见附件1;
2016年8月9日组织2名考生复检,合格1人,不合格1人,结果详见附件2。
二、递补体检人员名单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关于2016年全省法院检察院系统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的公告》中“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可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的规定,按考生总成绩依次递补,递补体检人员共3名,名单详见附件3。
三、递补体检项目及标准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按照省委组织部、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关于2016年全省法院检察院系统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的公告》和市委组织部、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关于2016年法院检察院系统公开考录公务员体检的公告》执行。
四、递补体检时间
2016年8月16日(星期二)进行递补体检。参加体检的考生务必于当天上午7:30前持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笔试准考证、一寸证件照1张和体检费480元,到广安市考试指导中心(地址:广安市广安区步云街29号 ,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楼后院)报到集中并统一到体检医院参加体检,证件不齐或迟到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五、体检要求和有关注意事项
(一)参加体检的考生体检前三天应保持正常饮食,体检前一天应注意休息,勿熬夜,勿饮酒及食用高脂肪、高蛋白类食物,避免剧烈运动。
(二)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体检前一天晚餐后不再进食,保证受检前禁水、禁食8-12小时以上。
(三)体检采取入闱封闭方式,参加体检的考生不得携带移动电话等通讯设备,已携带的按要求一律统一上交存放,未上交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体检资格。
(四)参加体检的考生在体检过程中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和隐瞒自己的真实病史;服从工作人员的指挥,不得擅自行动;不得向医务人员透露自己姓名、报考职位等身份信息。违者按违纪处理并取消相关人员录用资格。
(五)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要求,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场复检。
(六)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体检结论公告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复检费用由申请复检考生自己负责。
(七)因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出现的缺额,不再进行递补。2016年下半年四川公务员考试时间安排详见:四川人事考试网
2016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