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四川政法干警考试有哪些招考条件
2016-08-05来源:本站采编
2016年四川政法干警考试有哪些招考条件
时至8月,四川省本月最重要的考试莫过于政法干警考试。根据政法干警考试历年时间安排,预计2016年四川政法干警考试将在本月(8月)发布招考公告并展开报名,预计9月举行笔试。2016年四川政法干警有哪些招考条件?下面四川公务员考试网结合去年的招考要求简要整理:
1、招考人群
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包括公安现役部队)退役士兵;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5年应届毕业生(含2013、2014届毕业未就业的毕业生);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即“三支一扶”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工作、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社工人才百人计划)。
注:2015年可递推为2016年,具体要求以最新公告为准。
2、国籍要求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3、年龄要求
年满18周岁(1997年8月21日以前出生),且符合:已退役士兵年龄在25周岁以下(1989年8月21日以后出生),大专以上学历退役士兵和定向藏区的退役士兵,可放宽至27周岁(1987年8月21日以后出生);其他人员报考公安、监狱、司法警察职位的,年龄在28周岁以下(1986年8月21日以后出生),报考其他职位的,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9年8月21日以后出生)。
注:年龄区间可增加一年,如1989年增加为1990年、1987年增加为1988年。具体要求以最新公告为准。
4、学历要求
具有报考职位要求的
5、其他条件
报考人员须符合报考公务员的基本条件;符合教育部规定的报考相应学历学位教育考试的基本条件;报考人民警察职位的,还应符合人民警察招录条件;报考双语试点班的,应具备运用相应民族语言的能力。另外,对在服役期间荣立个人三等功以上奖励的退役士兵,在同等分数条件下优先录取。
6、不能报考的人群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3.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五年的。
4.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
5.现役军人。
6.具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或人民警察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与本人有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规定的回避关系的职位。
四川政法干警考试笔试公共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报考专科试点班的考生需参加文化综合(历史、地理、政治)的考试;报考专升本和本科第二学士学位试点班的考生需参加民法学的考试;报考法律硕士试点班的考生需参加专业综合I(刑法学、民法学)、专业综合II(法理学、中国宪法学、中国法制史)的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