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市食品药品检验所关于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的公告
2016-08-03来源:本站采编
南充市食品药品检验所关于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的公告
根据《南充市市属事业单位2016年上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的规定,现将南充市食品药品检验所2016年上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参加面试资格审查(面试入围)人员名单:
报考职位
职位编码
准考证号
性别
姓名
微生物检验
600139
5113021091620
女
游 欢
微生物检验
600139
5113021091618
女
谭 婷
微生物检验
600139
5113021091619
女
王宇秋
食品、保化品检验
600140
5113021091712
男
吴洪生
食品、保化品检验
600140
5113021091707
男
刘 颖
食品、保化品检验
600140
5113021091716
女
邓 欢
食品、保化品检验
600140
5113021091720
女
方艳华
食品、保化品检验
600140
5113021091719
男
张 微
食品、保化品检验
600140
5113021091703
女
白丽琰
食品、保化品检验
600140
5113021091710
男
向 盼
文秘
600141
5113021091810
女
李 利
文秘
600141
5113021091728
男
杨 轩
文秘
600141
5113021091821
女
唐叶华
二、面试资格审查时间、地点
1、资格审查时间:2016年8月7日15:00—18:30。
2、资格审查地点:南充市食品药品检验所417 室。
三、注意事项
1.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面试对象)需带以下资料到指定地点办理面试资格审查手续:
(1)《报考信息表》1份 (请在南充人事考试网上自行打印并另备2张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片);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3)有效的毕业证、学位证原件(指有学位证要求的)和复印件各1份;
(4)其他与报考资格相关的材料、证件(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
(5)笔试《准考证》原件(面试时仍需携带);
不能在规定的面试资格审查时间内按要求提供上述证件和证明(材料)以及未按时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责任自负。
通过面试资格审查的面试人员,发给其《面试通知书》。
2.面试时间及地点
面试签到时间:2016年8月8日上午8:30分
面试签到地点:南充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3楼326室(南充市金鱼岭路541号)
面试地点:南充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3楼305室。
面试当日,面试人员凭本人面试通知书原件、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综合知识》笔试《准考证》原件,按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准时到面试考场签到候考。签到时,上述证件不齐备及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签到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面试名额空缺不再递补面试人选。
3.面试方式
结构化面试和技能操作。
咨询电话:0817-2329706
特此公告
南充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2016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