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四川省新闻中心等4家直属事业单位2016年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公告》(以下简称《公告》)要求,现就2016年省委宣传部直属事业单位公开考试录用工作人员进入面试资格复审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时间
2016年7月28日(星期四)下午: 14:30-17:30
二、资格复审地点
中共四川省委宣传部(成都市青羊区商业街16号省委主楼)10-16会议室。
三、参加资格复审考生应提交的材料
(一)《报考信息表》2份(请在四川人事考试网上自行打印并按要求张贴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片);
(二)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三)有效的学位证、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考生提供的有效学位证和毕业证所记载的学历及专业名称,须完全符合所报岗位“学历或学位”和“专业要求”,不符者,省委宣传部或省委组织部有权在公招的任一环节取消报考者的报考(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四)2016年应届毕业生参加面试资格审查时,需提供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就读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原件;
(五)报考岗位有从业证书要求的需提供相关从业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
(六)报告岗位有相关专业工作经历要求的需提供相关工作证明材料;
(七)体制内在编工作人员,须出具县以上相关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手续;
(八)《公告》要求的其他材料。
四、其他相关说明
(一)进入资格复审考生(名单附后)由考生本人携带相关证件及证明材料,按时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
(二)考生须提供真实有效的材料,如发现提供虚假证件或证明材料的,取消面试资格,后果自负。
(三)面试资格审查中因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取消面试资格以及因缺少面试资格审查公告要求的证件和没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自动放弃其面试审查资格而产生的空额,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人员参加面试资格审查。
依次等额递补取得面试审查资格的人员,由省委宣传部根据报考者在《报考信息表》上所留联系电话直接通知其在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审查。因报考人员联系电话留错或不畅通导致不能递补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视为自行放弃,责任自负。
(四)通过面试资格审查并按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缴纳了80元面试费的面试人员,由省委宣传部发给面试通知书。
五、咨询电话
(一)省委宣传部干部管理处:028-86601293;
(二)省新闻中心:028-86632151;
(三)省网络舆情中心:028-86600597;
(四)省互联网不良与违法信息举报中心:028-86600348
(五)国防时报社:028-86686679
特此公告。
中共四川省委宣传部
2016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