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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甘孜州2016年上半年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总成绩及体检的公告

2016-07-19来源:本站采编

甘孜藏族自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2016年上半年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考试总成绩及体检的公告 



根据《关于甘孜州2016年上半年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告》及《关于甘孜州2016年上半年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人数及调减名额的公告》,经笔试和面试,现将考试总成绩及体检等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20%。

二、体检人员确定

甘孜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招聘岗位招聘名额,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按照招聘岗位招聘名额,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对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名次。对笔试成绩仍相同的,先后以《综合知识》、《职业能力测验》成绩高低的顺序确定名次。其中:实际参加面试人数小于等于招聘名额的岗位,进入体检环节的人员,其考试总成绩不得低于本次招考其他形成竞争的岗位进入体检人员的最低考试总成绩。

本次招考形成竞争的岗位进入体检人员的最低考试总成绩为  40.76分,招聘岗位为康定市天然林保护管理中心森林资源保护、森林资源保护与游憩专业(岗位编码1602107)。

根据以上规定,本次招考共确定248名考生进入体检。有2名考生因考试总成绩未达到形成竞争的岗位进入体检人员的最低考试总成绩,被取消体检资格。

考试总成绩排名及体检人员等详见《甘孜州2016年上半年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总成绩及体检人员名册》。

三、体检

(一)体检标准

体检项目和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人社部发〔2010〕19号)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执行。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取消体检及相关资格;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体检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二)体检时间:2016年7月28日。

(三)体检地点:甘孜州人民医院。

(四)体检费:由考生个人向体检医院缴纳。

(五)体检必备材料

1.《准考证》原件;

2.二代身份证原件;

3.《体检通知单》原件。

以上“三证”必须同时具备,“三证”不全者不得参加体检。

(六)体检需知

1.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体检缺席人员视为报考者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2.体检考生务必于体检当日08:00前到达甘孜州人民医院进行体检。

3.为确保体检数据的准确、有效,体检前忌酒、不剧烈运动及熬夜,体检前一晚禁食油腻食物。

4.体检当日早晨不能进食和饮水,化验抽血和B超检查完毕后方可进餐。

四、领取《体检通知单》

凡进入体检人员,于2016年7月27日,携带本人二寸近期免冠彩色证件照二张及本人准考证、二代身份证原件到甘孜州人才交流和就业服务局一楼服务大厅(康定县炉城镇东大街23号,卡拉卡尔酒店背面)领取《体检通知单》。

五、人员递补

因考生弃权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缺额,由甘孜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已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考试总成绩不得低于本次招考形成竞争的岗位进入体检人员的最低考试总成绩),递补仅进行一次。



监督投诉电话:

甘孜州纪委派驻甘孜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纪检组:0836-2822498。



政策咨询电话:甘孜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0836-2835623。



附件:甘孜州2016年上半年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总成绩及体检人员名册



甘孜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7月17日 

来源:本站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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