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7-12来源:本站采编
按照《2016年彭州市“面向2013年成都市招募的服务彭州市的期满‘特岗教师’定向考核招聘教育局下属学校教师”公告》规定,现将考生考核总成绩及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生考核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详见附件
二、体检时间及集中地点
(一)体检时间:2016年7月19日(星期二)
(二)体检集中地点:请参加体检的考生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于体检当日上午8:00前到彭州市天彭镇天府中路154号(彭州市人力资源市场)准时集合,逾期不到者视为自愿放弃体检并不得进入下一程序。
三、体检项目和标准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人社部发〔2010〕12号和人社部发〔2010〕19号)规定执行。
四、体检要求
(一)参加体检的考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不含:过期临时身份证、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进行身份确认后方能参加体检。参加体检的考生不得弄虚作假、冒名顶替,不得请人代检或者代他人体检,考生亲属及其他人员不得陪同体检。违者按违纪处理并取消聘用资格。
(二)考生在体检中要严格遵守规定,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女性受检者月经期间请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再补检;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勿做X光检查,待产后或查明未受孕后再补检。
(三)体检、复检以及需要作进一步检查的相关费用,请考生按标准自行向体检医院缴纳。
(四)体检前一天请考生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考生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
四、体检结果的公布及后续工作安排
(一)体检结果、考核等相关事宜安排2016年7月21日前在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pzrs.pengzhou.gov)进行公告,请考生注意查询。
(二)复检安排:初次体检不合格的,可在接到结果通知三日内申请复检。复检由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安排,具体时间和安排另行通知。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附件:《2016年彭州市“面向2013年成都市招募的服务彭州市的期满‘特岗教师’定向考核招聘教育局下属学校教师”考核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彭州市教育局
2016年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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