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眉山市委组织部、眉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16年眉山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规定,现将经过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合格的第三批拟聘用人员予以公示,公示人员名单附后(见附件)。公示期限为7天,从公示之日起计算。
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反映人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用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如经核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本公告由眉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28)38168529
社会监督电话:028—38444444(市纪委)
028—38168060(市委组织部)
028—38168560(市人社局)
附件:2016年眉山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第三批拟聘用人员名单
2016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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