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公务员局《关于2016年从优秀村干部、优秀工人农民和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中考试录用乡镇机关公务员的公告》规定,现将2016年定向招考公务员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经面试资格复审和递补复审,确定面试人员名单(见附件1)。
二、面试注意事项
(一)面试时间定于2016年6月25日(星期六);面试考场设在眉山市人事考试中心三楼(地址:眉山市东坡区学士街268号,眉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附楼)。请于2016年6月25日上午8:30前凭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含临时身份证)进入候考室。上午8:30封闭候考室,迟到者视为放弃面试资格,不准入场。请认真阅读《面试规则》(见附件2),并严格遵守。
(二)乘车路线:考生可在眉山市区内乘8、15、16路公交车到达眉山市人事考试中心。
(三)面试咨询电话:(028)38168528
附件:1.眉山市2016年从优秀村干部、优秀工人农民和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中考试录用乡镇机关公务员面试人员名单
2.面试规则
2016年6月22日
附件2:
面试规则
应试人员应严格遵守面试规则:
一、面试当日,应试人员按照面试通知的要求,凭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按时到候考室报到。未按规定时间到候考室报到的视为缺考。
二、因故不能参加面试或面试时因疾病等原因不能继续面试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三、面试期间采用入闱封闭的办法进行管理,面试顺序由应试人员抽签确定。
四、面试考生携带移动电话、电子记事本类等通讯设备进入候考室的,须按考务工作人员要求关闭电源并存放在指定位置,不得带至座位,违者作违纪处理,取消面试资格。
五、候考室和面试考室内严禁吸烟,应试人员入厕需报告工
作人员准许,由工作人员带入。非经工作人员引领不得擅离候考室,违者按违纪处理。
六、应试人员在候考室内等候,不得高声喧哗,保持候考室
安静,由工作人员引领进入面试考室进行面试。
七、应试人员被引领进入面试考室后,必须严格按照考官的
指令答题,不得透露本人、父母姓名和工作单位等影响评委公正评判的信息,不得穿着和佩带体现其职业特点的衣着和标志,违者作违纪处理,取消面试资格。
八、应试人员必须按照规定的时间进行准备和答题,答题时间结束时必须立即停止答题。
九、应试人员在整个面试过程中,午餐、饮水由招考单位统一安排,在指定地点就餐。
十、面试结束后,应试人员应迅速离开考场,不得再进入封闭地点或在考场附近逗留,
不得将已答试题的内容以任何方式告诉其他应试人员。
十一、应试人员服从考务工作人员的管理,不得无理取闹、辱骂、威胁、报复工作人员。
十二、违反上述考试规则应试人员按《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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