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2016年从优秀村干部、优秀工人农民和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中考试录用乡镇机关公务员公告》的相关规定,现将广元市2016年从优秀村干部、优秀工人农民和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中考试录用乡镇机关公务员面试资格复审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时间
2016年6月22日(周三)8:30—12:00、14:30—18:00;6月23日(周四)8:30—12:00。
二、资格复审地点
广元市利州区人民路北段7号市委综合楼4楼市委组织部会议室。
三、资格复审对象
广元市2016年从优秀村干部、优秀工人农民和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中考试录用乡镇机关公务员面试入闱人员。
四、资格复审准备资料
按照《四川省2016年从优秀村干部、优秀工人农民和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中考试录用乡镇机关公务员公告》的相关要求,面试入闱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需携带的材料包括:《四川省2016年从优秀村干部、优秀工人农民和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中考试录用公务员报名信息表》一式三份(见《公告》附件2,贴上照片,双面打印,经所在乡镇街道党委或服务基层项目主管部门审核盖章、县区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核盖章)、有效居民身份证(含临时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等有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优秀村(社区)干部:另需提供连续担任建制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委会(社区居委会)主任3年以上且为现职人员的证明材料(任职文件或经县区委组织部、民政局审核盖章材料。超过35周岁的,请提供获得按国家相关规定开展的综合类表彰的文件(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优秀工人:另需提供户口薄原件和复印件1份(当前在我市工作的外地人员除外);我省境内企业、务工单位出具的其在生产经营一线直接从事生产经营(含从一线选拔到管理岗位)或者一线务工满5年的工作证明;对于在我省境内企业工作不满5年的,须提供在我省境内企业工作满3年的相应工作证明,并提供在省外企业工作的相关证明;劳动(务)合同、聘用合同等其他劳动关系证明或个人工资表原件及复印件;近5年受到乡镇(街道)及以上党政群机关或用工单位授予个人的表扬(奖励)证书、文件原件及复印件等。
优秀农民:另需提供户口薄原件和复印件1份(当前在我市工作的外地人员除外);户籍所在村委会出具在我省农林牧渔一线直接从事生产经营满5年(含农闲在外务工时间)的工作证明;近5年受到乡镇(街道)及以上党政群机关或用工单位授予个人的表扬(奖励)证书、文件原件及复印件等。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另需提供2016年12月31日前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证明材料(经服务地所在县市区项目主管部门审核盖章)。录(聘)用为公务员或事业人员的,需提供未享受定向考录优惠政策的证明(特岗教师已转为正式教师报考的,须经县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出具同意报考证明)。
参加资格复审人员需在指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者,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逾期未到视为自动放弃,所出现的缺额依次递补。递补人员进入面试前需进行资格复审。递补人员资格复审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面试安排
面试时间为2016年6月26日。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当场领取《面试通知书》,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及其他有关注意事项详见《面试通知书》。
中共广元市委组织部
2016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