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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 年青羊区卫计系统事业单位考核招聘专业技术人员笔试成绩及进入原件校验有关事项的公告

2016-05-30来源:本站采编

根据《成都市青羊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青羊区卫计系统事业单位2016 年公开考核招聘53 名专业技术人员
的公告》的安排,现就笔试成绩及进入核对校验原件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笔试成绩公布
  2016 年青羊区卫计系统事业单位公开考核招聘53 名专业技术人员笔试成绩(见附件)。
  二、原件校验
 (一)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6 年6 月13 日至6 月16 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地点:青羊区卫计局人事科(青羊区正通顺街43 号2楼)。
 (二)所需相关材料
  1、本人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应聘条件要求的相关证件(毕业证、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执国外及港澳台文凭者,需同时提供国家教育部认证的留学学历、学位证明原件。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2016 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出具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同时,提供所在学校出具的关于所学专业、入学时间、完成学业、发放证书时间等情况的证明材料(所学专业应与毕业证专业一致,如不一致,视为提供虚假证明,不予聘用);
  3、2002 年及以后毕业的专科及以上学历者,还需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 份(请考生在学信网上注册查询,路径提示:学历查询——本人查询——学历信息——申请该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带二维验证码)——打印);
  4、应聘条件要求的医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医师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全科医师岗位培训合格证书原件及复件;

  5、近期正面免冠照片1 张(一寸);
  6、网上报名时填写的《青羊区2016 年公开招聘卫计系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应聘资格审查表》一式2 份;
  7、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须提供由其人事主管部门出具同意应聘的书面证明(所在单位及其人事主管部门均需盖章)。
  (三)其他说明事项
  1、缺少上述规定材料或未按规定时间参加核对校验原件的考生,视为原件校验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并按照同岗位笔试成绩(含加分)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2、凡有关材料与报名信息、岗位要求不符的,取消该报考者参加面试的资格。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发现弄虚作假者,将取消面试和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面试
 (一)原件校验合格的考生现场领取《面试通知书》,面试时间、地点和有关事项详见《面试通知书》。
 (二)面试人员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及面试通知书按时报到。
 (三)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面试者,视为自动放弃,该岗位不再递补。
  特此公告。




  附件:2016 年青羊区卫计系统事业单位公开考核招聘专业技术人员笔试成绩及排名




  咨询电话:青羊区卫计局 028-86942272
  监督举报电话:青羊区纪委 028-86272201
  青羊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 年5 月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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