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5-18来源:本站采编
乐山市2016年选调生体检结果的公告
根据《四川省2016年度选调优秀大学毕业生到基层工作公告》规定,乐山市2016年选调生体检工作已于2016年5月14日统一集中进行,现将体检结果及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体检应到31人,实到31人。体检结果:“合格”21人,“进一步检查”2人,“生理期待检”7人,“不合格”1人(名单见附件)。
1.“不合格”考生,如对体检结论有疑问,可在2016年5月25日前将书面复检申请送交中共乐山市委组织部综干科413室(地址:乐山市市中区天星路36号,乐山市实验中学对面)。
复检时间另行通知。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复检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复检资格。
2.“进一步检查”和“生理期待检”考生,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准考证、面试通知书,于2016年5月23日上午8:30,到中共乐山市委大门集合(地址:乐山市市中区天星路36号,乐山市实验中学对面),核实身份后统一组织前往医院体检。
未按时参加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二、最终因体检不合格或本人放弃等出现的缺额,按照《四川省2016年度选调优秀大学毕业生到基层工作公告》规定,在报考同一职位进入面试人员中按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替补人员的成绩不低于全省最低分(63.775)。
中共乐山市委组织部
2016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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