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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安2016年第一季度因病鉴定拟符合丧失劳动能力条件人员名单公告

2016-05-11来源:本站采编

二〇一六年第一季度,我委共受理因病(非因工)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申请14人次。经鉴定和委员会审定,陈涛等11人拟符合《关于印发<职工非因工伤残或因病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标准(试行)>的通知》(劳社部发〔2002〕8号)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条件,黄春蓉1人拟符合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条件。

现将《二〇一六年第一季度因病(非因工)鉴定拟符合丧失劳动能力条件人员名单》公示如下,公示期为7天。若对上述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真实姓名向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反映。

联系电话:0826-2398922

联系地址:广安市劳动能力鉴定服务中心(广安市城南紫金街209号-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

 附件:二〇一六年第一季度因病(非因工)鉴定拟符合丧失劳动能力条件人员名单

广安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

2016年5月11日

来源:本站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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