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4-11来源:本站采编
攀枝花市有突出贡献专家、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及其后备人选评选条件(试行)
一、攀枝花市有突出贡献专家评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 热爱祖国,遵纪守法,积极投身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
2. 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强烈的事业心、严谨的治学态度和求实创新、拼搏奉献的精神。
3. 在我市经济发展和社会建设中作出了突出贡献。
4. 一般应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高级技师资格;具有特殊才能并作出特殊贡献的人员可不受此限制。
5. 原则上不超过法定退休年龄,身体健康,能开展正常业务工作。
(二)专业条件
在近5年取得下列业绩、成果、贡献之一者(其中第1条为各专业领域的综合性条件,第2至11条为某专业领域的条件):
1. 在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特别是在高新技术研发及产业化方面,主持或承担市级以上重大科技攻关项目、重大技术改造项目、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经相关法定机构评定为有重大发明创造或重大技术革新,积极推动产学研结合和科技成果转化,做出重要贡献,创造显著经济社会效益者;或者获一项以上市级以上科学技术杰出贡献奖;或者获一项以上国家、省专利奖的主要发明者;或者获三项以上国内国际发明专利,并取得显著经济效益的主要发明者;或者获一项以上省级以上“金桥工程”一、二等奖的主要完成者(排名前三);或者获市委、市政府决策咨询优秀成果一、二等奖的主要完成者(排名前三)。
2. 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中,针对我市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系统性问题提出完整解决方案,被市、县(区)采纳,创造显著经济社会效益者;或者获一项以上省(部)级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三等奖及以上的主要完成者(排名前三);或者获一项以上市级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一等奖的主要完成者(排名前三)。
3. 长期在农业科研、推广、生产第一线工作,在农业科技创新、成果转化、推广应用等方面成绩突出,取得显著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或者在生态建设、野生动植物保护、森林资源管理等方面成绩突出,取得显著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为生态文明建设做出重要贡献;或者获1个以上新品种审定、认定,经推广应用取得显著经济社会效率的主要完成者(排名前三)。获全国农牧渔业丰收奖的主要完成者、神农中华农业科技奖的主要完成者、全国粮食生产突出贡献农业科技人员、全国粮食生产先进工作者优先推荐。
4. 长期在教育教学(含教研科研)第一线工作,对学科建设、人才培养及教育教学管理和改革发挥了重要作用;或者获一项以上国家级、省级教学成果奖的主要完成者;或者获一项以上市级教学成果一等奖的主要完成者(排名前三)。省特级教师、省骨干教师优先推荐。
5. 长期在医疗卫生第一线工作,医术高超,在治疗疑难、危重病症方面成绩突出;或者在预防、控制、消除传染性疾病和慢性疾病以及妇幼保健等方面,社会影响大,业绩为同行公认。全国卫生系统先进工作者、白球恩奖章获得者、省卫生厅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省名中医优先推荐。
6. 长期在建筑、交通、水利、电力、冶金、化工、机械、市政和园林等工程行业工作,技术领先,业绩突出,获一项以上国家级优质工程奖、优秀勘测设计奖或省级优质工程奖、优秀工程勘察奖、优秀工程设计奖、优秀工程建设标准设计奖、优秀工程勘察设计计算机软件奖的主要完成者。
7. 长期在文化、新闻、广电、出版、体育等行业工作,成绩卓著,对经济社会发展、精神文明建设、宣传文化领域改革创新和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做出突出贡献;或者获一项以上省(部)级以上文学、文化(图、文、博)、艺术、新闻、广播电视、体育等奖项;或者2件以上的文艺作品被省级及以上部门收藏;或者获省级以上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 奖的主要完成者。宣传文化系统市级以上“四个一批”人才优先推荐。
8. 长期在信息、金融、财会、法律、外贸等行业工作,为解决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做出突出贡献,取得了显著的经济和社会效益,在省内和市内产生较大影响者。
9. 长期在企事业单位管理岗位上工作,所领导管理的单位达到国内或省内同行业先进的管理水平,有一套已被推广采用、具有较高价值的现代管理理论和经验措施,并取得显著的经济或社会效益者。
10. 长期在技能岗位上工作,技艺精湛,在实施重大技术革新和改造中解决了关键技术和工艺难题,并取得显著的经济或社会效益者。“中华技能大奖”获得者、全国技术能手、全国劳动模范、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省技术能手、市“十佳”技术能手、市级以上技能大师工作室领办人优先推荐。
11. 长期在第一线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对促进科技、民政、环保、旅游等事业进步和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显著成绩,在市内同行中有较大影响者。
二、攀枝花市学术和技术带头人评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 热爱祖国,遵纪守法,积极投身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
2. 潜心学术技术工作,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强烈的事业心、严谨的治学态度和求实创新、拼搏奉献的精神。
3. 学术技术处于本市领先水平或居省内外先进水平,并具备引领和推动本学科(专业)学术技术进步,培养和指导青年专业技术人员的能力。
4. 一般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和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5. 原则上不超过法定退休年龄,身体健康,能开展正常业务工作。
(二)专业条件
攀枝花市学术和技术带头人按学科、专业分为工程科学技术(含自然科学)、农业科学技术、卫生科学技术、社会科学与文化艺术、教育教学(含学前、中小学、中等职业及高等教育)5类。在近5年取得下列业绩、成果、贡献之一者(其中第1条为各专业领域的综合性条件,第2至7条为某专业领域的条件):
1. 学术技术水平取得同行认可,获一项以上省部级以上科学技术进步奖的主要完成者;或者一项以上市级以上科学技术杰出贡献奖;或者一项以上市级科学技术进步一、二等奖的主要完成者(排名前三);或者获一项以上国家、省专利奖的主要发明者;或者获三项以上国内国际发明专利,并取得显著经济效益的主要发明者;或者在国内外核心期刊发表论文10篇及以上者;或者在SCI(科学引文索引)、EI(工程索引)、ISTP(科技会议录索引)、SSCI(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CI(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等国际国内著名检索刊物被收录论文5篇及以上者;或者作为第一作者发表有较大影响的学术技术专著1部及以上者;或者一项以上国家级或省级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基金课题的主要完成者(省级课题为第一负责人)。
2. 在工程技术领域工作,获一项以上国家级、省(部)工程技术类奖项的主要完成者;或者主持承担市级以上重大科技攻关项目、重大技术改造项目、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经相关法定机构评定为有重大发明创造或重大技术革新者。
3. 在农业技术领域工作,主持承担市级以上重大科技攻关项目,经相关法定机构评定为有重大技术革新者;或者获1个以上新品种审定、认定,经推广应用取得显著经济社会效率的主要完成者(排名前三)。
4. 在医疗卫生领域工作,在学科(专业)建设方面业绩突出,在医疗卫生实践和理论研究中有创造性成果,处于市内领先水平或居省内先进水平。省卫生厅学术技术带头人及其后备人选、省名中医优先推荐。
5. 在哲学社会科学领域工作,获一项以上省(部)级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三等奖及以上的主要完成者(排名前三);或者获一项以上市级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一等奖的主要完成者(排名前三)。
6. 在宣传文化领域工作,获省级以上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奖的主要完成者;或者获一项以上省(部)级以上宣传文化类奖项;或者是宣传文化系统市级以上“四个一批”人才;或者创作出版过一部以上有较大影响的长篇小说或宣传文化类学术专著;或者在省级以上重要文艺刊物或宣传文化类学术刊物发表过5篇及以上文艺作品或学术论文。
7. 在教育教学(含教研科研)领域工作,获一项以上国家级、省政府教学成果奖的主要完成者;或者获一项以上市政府教学成果一等奖的主要完成者(排名前三);或者省特级教师、省骨干教师。
三、攀枝花市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后备人选评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 热爱祖国,遵纪守法,积极投身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
2. 热爱学术技术工作,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强烈的事业心、严谨的治学态度和求实创新、拼搏奉献的精神。
3. 具有本学科、专业系统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是本行业(系统)的技术或业务骨干。
4. 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和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5. 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身体健康,能开展正常业务工作。
(二)专业条件
攀枝花市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后备人选按学科、专业分为工程科学技术(含自然科学)、农业科学技术、卫生科学技术、社会科学与文化艺术、教育教学(含学前、中小学、中等职业及高等教育)5类。在近5年取得下列业绩、成果、贡献之一者(其中第1条为各专业领域的综合性条件,第2至7条为某专业领域的条件):
1. 获一项以上市级科学技术进步奖的主要完成者;或者获一项以上国内国际发明专利的主要发明者;或者在省级以上公开刊物发表论文5篇及以上者;或者在国际国内著名检索刊物被收录论文2篇及以上者;或者省级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基金课题的主要完成者;或者获一项以上市级“金桥工程”奖一、二等奖的主要完成者(排名前三)。
2. 在工程技术领域工作,获一项以上市级以上工程技术类奖项;或者参与市级以上重大科技攻关项目、重大技术改造项目、重点工程建设项目,发挥重要作用者。
3. 在农业技术领域工作,参与市级以上重大科技攻关项目,经相关法定机构评定为有重大技术革新者;或者获1个以上新品种审定、认定,经推广应用取得显著经济社会效率的主要完成者。
4. 在医疗卫生领域工作,医疗技术精湛,学术技术处于市内先进水平。省卫生厅学术技术带头人后备人选、市名中医优先推荐。
5. 在哲学社会科学领域工作,获一项以上市级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三等奖及以上的主要完成者。
6. 在宣传文化领域工作,获一项以上市级以上宣传文化类奖项;或者在公开刊物发表5篇及以上作品或学术论文。
7. 在教育教学领域(含教研科研)工作,获一项以上市政府教学成果一、二等奖的主要完成者;或者市学科带头人、市骨干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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