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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攀枝花市食品药品检验所考核招聘高层次人才和紧缺专业人员的公告

2016-03-24来源:本站采编

攀枝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关于2016年直属事业单位攀枝花市食品药品检验所考核招聘高层次人才和紧缺专业人员的公告

根据《四川省人事厅  四川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的通知》(川人发[2006]9号)及《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转发<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川人社发[2011]36号),按照“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经市委编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攀枝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直属事业单位—攀枝花市食品药品检验所拟面向社会公开直接考核招聘3名高层次人才和紧缺专业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同时在攀西人才网(http://www.pxrc.com.cn)、市食药监局门户网站公示公告栏(http://pzh.scfda.gov.cn)发布)。

一、招聘单位及名额

本次招聘为攀枝花市食品药品检验所编制内招聘。具体招聘名额详见《攀枝花市食品药品检验所考核招聘高层次人才和紧缺专业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以下简称《岗位表》,见附件1)。

二、招聘范围及条件:2016年高校应届毕业生或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其中:2016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16年7月31日前取得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职称(执业)资格证等证书,并凭证书原件办理聘用手续;其他人员必须在资格复审结束前取得并提供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二)报考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年龄35周岁以下(即1980年4月30日以后出生);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即1975年4月30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或具有正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以下(即1970年 4月30日以后出生)。

3、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符合有关回避规定。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人事、财务、纪检监察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5、符合招聘岗位确定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报考者毕业证书所注专业应与《岗位表》要求的专业相同。

6、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和条件。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三、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双向选择、直接考核方式进行招聘。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招聘单位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16年4月5日一2016年4月8 日。

(2)报名办法

报考人员填写《报名信息表》2张,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毕业证或学历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1份、1寸免冠近照2张,到招聘单位现场报名(攀枝花市东区竹湖园竹雅巷2号攀枝花市食品药品检验所2204室)。

2、高校现场报名

攀枝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赴四川大学、四川农业大学等高校进行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16年4月10日一2016年4月30日期间,具体时间详见校园网。

(2)报名办法

报考人员填写《报名信息表》2张,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毕业证或学历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1份、1寸免冠近照2张,在高校现场报名。

(二)资格审查

攀枝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根据相关规定和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和相关材料进行审核。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全过程,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均取消其报考(聘用)资格,且责任自负。

(三)考核

按照确定的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进行考核。根据考核情况,由攀枝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研究确定拟聘人选。考核的时间、方式和内容由攀枝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另行通知。

(四)体检

由攀枝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到市人社局指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复检在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因自愿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的缺额,是否递补人员由攀枝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根据考核情况报经市人社局同意后研究确定。

(五)公示

考核、体检合格者按规定程序报经审批后在公告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因以上原因或公示期间拟聘用人员自愿放弃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六)聘用

 1.经考核、体检并经公示合格者,报市人社局审核确认。拟聘人员应在2016年7月31日前提供毕业证、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2.审核确认的拟聘用人员在规定的时限内到攀枝花市食品药品检验所报到,攀枝花市食品药品检验所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聘用等手续。拒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因以上原因或其他原因产生的缺额不再递补。

3.受聘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经攀枝花市食品药品检验所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间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或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4.进入单位的工作人员,从本人与攀枝花市食品药品检验所签订聘用合同生效之日起,在攀枝花市食品药品检验所工作满五年及以上方可流(调)动到其他单位。有特殊服务期约定的按特殊服务期约定执行。

五、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如发现违规违纪问题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政策和人事考试相关规定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监督举报电话:

攀枝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监察室:0812-3344950

咨询电话:

攀枝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人事科办公室:0812-8880718        

 

附件:1、《攀枝花市食品药品检验所考核招聘高层次人才和紧缺专业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xls.xls

          2、攀枝花市食品药品检验所考核招聘高层次人才和紧缺专业人员报名信息.doc

 

来源:本站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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