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公示公告 > 宜宾筠连县事业单位2016年第一次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体检有关事项的通知

宜宾筠连县事业单位2016年第一次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体检有关事项的通知

2016-03-23来源:本站采编

筠连县事业单位2016年第一次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体检有关事项的通知

                 

根据《筠连县事业单位2016年第一次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规定,现将筠连县事业单位2016年第一次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体检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办理体检手续

体检将于2016年4月6日进行,请进入体检的考生(详见附表)务必于2016年4月5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不含旧版临时身份证、过期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到筠连县人才交流中心(筠连镇新华大道东段50号)办理体检手续并现场领取《体检通知书》。未按时办理体检手续者视为放弃体检资格。

二、体检时间及集合地点

具体安排见《体检通知书》。

三、体检标准

(一)教育系统教师专业技术岗位体检标准参照四川省教育厅印发的《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2011年修订后意见)执行。

(二)除教育系统教师专业技术岗位的其他岗位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以及《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

四、注意事项

(一)参检考生须按《体检通知书》要求,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到,集中编队参加体检,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到及因故不能按时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资格,一切责任自负。

(二)参检考生体检时需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不含旧版临时身份证、过期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签字笔1支、近期正面免冠2寸照片(2张)。(注:体检费用为350元左右,实际费用以医院发票为准,费用自理)

(三)参检考生在体检前三天应注意休息,不要熬夜,不要饮酒,饮食宜清淡,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当天早晨须空腹参检(不能饮水)。

(四)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按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对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09]07号)执行。怀孕及可能受孕考生务必在办理体检手续时一并告之怀孕有关事宜,体检时暂不做胸部X线检查。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负。

(五)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指定地点参加体检或未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六)所有参检考生必须服从统一指挥和安排,遵守体检秩序。考生在体检过程中未经允许不得擅自脱离体检队列,且不得有与体检工作无关的其他人员陪同参检。一经发现,即取消体检资格。

(七)考生不得携带手机等任何通讯工具进入体检地点。若因特殊原因已带来者,必须关机并交工作人员统一管理(若有遗失责任自负),不得带入体检场地。考生未按规定交出通讯工具的,一经发现,即取消体检资格。

(八)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初次体检不合格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向筠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复检一次,逾期不申请复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复检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五、联系电话:0831-7728456、0831-7724290.

特此通知

 

附件:1.筠连县事业单位2016年第一次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教育系统)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册

       2.筠连县事业单位2016年第一次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人才储备中心及广播电视台)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册

    3.筠连县事业单位2016年第一次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卫计系统)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册

 

                         筠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3月23日

 

来源:本站采编

相关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