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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市龙马潭区公安消防大队公开招聘派出所劳动合同制消防文员的公告

2016-03-22来源:本站采编

泸州市龙马潭区公安消防大队公开招聘派出所劳动合同制消防文员的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经区政府同意,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龙马潭区公安消防大队拟招聘4名劳动合同制消防文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对象及条件
  1、招聘岗位性质:招聘人员性质为劳动合同制,签订劳动用工合同,招聘人员主要负责辖区派出所消防工作日常巡查、消防隐患排查及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2、招聘对象及条件:
  (1)基本条件:常住户口在泸州市三区或常住泸州市三区;政治合格,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2)招聘人员具体条件:全日制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年龄在32周岁以内(1984年3月20日前出生)(在龙马潭区消防队伍中从事防火灭火工作者,年龄、文凭条件适当放宽),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工作认真负责,具备一定文字写作能力,熟悉各类办公软件操作。
  3、单位地点:龙马潭区小市派出所、莲花派出所、鱼塘派出所、红星派出所。
  二、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6年3月22日——3月28日(工作日内)
  2、报名地点:龙马潭区小市新街子74号(龙马潭公安消防大队)。
  3、报名材料:须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毕业证、退伍证、个人简历等相关证件资料原件和复印件一份以及一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
  4、资格审查:应聘者如实、准确填写《报考资格审查表》一份。如弄虚作假或隐瞒有关情况骗取报名或招聘的,取消其应聘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三、招聘测试内容及条件
  考试:开考比例为1︰3,达不到开考比例,则相应调减,本次招聘分为笔试、面试两类。考试总成绩按100分计,其中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
  1、笔试:综合知识、公文写作和消防常识测试,卷面满分为100分。
  2、面试:在笔试测试后,根据笔试成绩按比例折合后的分数从高到低,确定面试人员。分数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面试满分100分。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四、体检及政审考核
  体检人员的确定: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按照招聘岗位及名额数依次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缺额依次递补,体检费用由体检医院按实收取,由体检本人支付。
  体检合格后考生填写政审审批表,进入政审考核程序,政审由考生户籍所在地派出所进行,户籍所在地和居住地不一的,居住地派出所需同时签署意见。政审不合格的,不予录取,依次递补。
  五、聘用、试用期和待遇
  政审合格后由龙马潭区公安消防大队聘用管理。对被聘用人员实行为期2个月集中培训期(其中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工资1000元),并由聘用单位对其进行严格考核,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被聘用后,被分配到辖区派出所从事消防文职工作,其月工资收入按照区政府统一核定标准发放。合同聘用期内单位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为聘用人员缴纳保险。
  本公告及未尽事宜,由龙马潭区公安消防大队办公室负责解释。电话:0830-2589686

泸州市龙马潭区公安消防大队
2016年3月21日

来源:本站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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