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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州市2015年考试录用人民警察面试和体能测评通知

2016-03-07来源:本站采编

根据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公安厅、四川省公务员局《关于做好2015年下半年全省公安和监狱系统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体检和考察等工作的通知》(川公局发〔2016〕2号)有关规定,现将2015年考试录用人民警察面试、体能测评工作通知如下:

一、面试人员

资格复审合格并领取了《资格复审合格证》的考生,名单见附件。

二、面试时间

面试时间为2016年3月11日。

三、面试地点

达州市军转培训中心(牌楼)。

四、面试相关要求

(一)各职位面试的考生请于面试当日早上8:30前,携带身份证、《资格复审合格证》和80元面试费用到达州市军转培训中心教学楼,按照分组示意图报到。未在当日早上8:30前到规定地点报到参加面试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取消面试资格。

(二)参加面试的考生不得携带通讯工具。已经携带的,必须按工作人员要求在报到时交工作人员统一保管。面试期间一经发现考生带有通讯工具,按违纪处理,取消面试资格。

五、体能测评

(一)参加体能测评的对象:参加面试的所有考生均参加体能测评。

(二)体能测评时间: 2016年3月12日(星期六)。

(三)体能测评集中报到地点:达州市公安局大门口(西外新区市政中心附近)

(四)考生携带的证件:《资格复审合格证》、本人身份证和本人签字确认的《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能素质测评承诺书》。

(五)体能测评的标准:按人社部、公安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和国家公务员局《关于明确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能测评次数的函》(国公局函〔2012〕1号)执行(详见附件3),凡其中一项不达标,即为体能测试不合格,不予进入下一考录环节。

六、体能测评要求

(一)请参加体能测评的考生务必于 2016年3月12日早上8:00前到体能测评集中地点报到。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规定地点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

(二)考生进入考场后,须仔细了解测评规则并按照对应的编排分组情况进行检录、测评,在测评中,考生须根据本人身体状况,量力而行,若因本人原因发生人身意外,一切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考生应下载《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能素质测评承诺书》(见附件4),由考生本人签字确认后于体能测试当天报到时交工作人员。

(三)参加测评的考生应遵守纪录、服从命令、听从指挥。

(四)考生应当准备好测评所需运动服、运动鞋参加体能测评。

(五)考试中,如遇下雨等其它足以影响体能测评正常进行的情况发生,具体测评时间另行确定,考务人员将现场通知参加体能测评的考生。

(六)参加体能测评的考生不得携带通讯工具。已经携带的,必须按工作人员要求在报到时交工作人员统一保管。体能测评期间一经发现考生带有通讯工具,按违纪处理,取消考录资格。

特此通知

附件:

1.达州市2015年考试录用人民警察面试人员名单 2.达州市2015年考试录用人民警察递补资格复审结果 3.体能测试标准和相关规定 4.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能素质测评承诺书


2016年3月7日

来源:本站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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