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1-12来源:本站采编
根据广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市、县区部分学校2015年下半年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中小学教师的公告》规定,现将旺苍县2015年下半年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中小学教师面试有关事项予以公告,请面试入闱人员注意查询。
一.请面试入闱人员务必于2016年1月20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6:30)到旺苍县人事考试中心(旺苍县人社局二楼大厅,联系电话:0839-4313573)进行面试资格复审,逾期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后出现的缺额,按照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通知考生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人员于2016年1月21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00)进行面试资格复审。
二.请有递补意愿的考生(排名紧靠面试入闱人员的考生)保持报考时所留联系电话畅通,因联系电话留错或不通以及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行放弃,责任由考生自负。
三.面试入闱人员资格复审应携带的资料:
(1)《报考信息表》2份(请考生在报名时从广元人事考试网上自行打印,并按要求粘贴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片);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3)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4)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2001年以前毕业的毕业生不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5)其他与报考资格相关的证书(证明)原件和复印件1份;
(6)在编在职工作人员报考者,须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供主管部门或工作单位书面同意报考证明;
其中,2016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取得毕业证书前)参加面试资格审查时,需提供学生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就读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原件。其最终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的学位、学历和专业资格条件,以报考者毕业时取得的有效毕业证、学位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为准;不符者,在公招的任一环节将取消报考者的报考(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7)报考限“基层工作经历”岗位的,认定时,报考人员系党政机关在编人员的,须提供工作单位证明报考人是本单位在编职工的正式证明,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系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的,须提供工作单位证明报考人是本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的证明,以及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系企业或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外人员的,须提供与工作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工作单位企业法人证书(或党政机关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和社保缴纳存单;系军队复转人员的,须提供服役部队团级及以上政治部门出具的证明;
(8)其他与报考资格相关的材料。
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证件(证明)以及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通过资格审查并按照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缴纳80元面试费的人员,发给面试通知书。
四.面试内容、面试方式
1.面试内容:以教师基本素养、所报岗位的学科专业知识、语言表达能力、仪表举止等为主。
2.面试方式:采取“讲课”方式进行,时间20分钟。讲课内容均限定在应聘岗位和应聘学科范围内。
五.面试的具体时间、面试地点以及每个应聘人员具体的面试方式以《面试通知书》为准,请考生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相应考试。
附件:
旺苍县2015年下半年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中小学教师笔试成绩及面试入闱人员名单
2016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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