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2-04来源:本站采编
按照2014年12月23日《叙永县卫生局关于直接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告》规定,现将体检工作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体检人员的确定
(一)按照《公告》规定,若截止报名结束时,某岗位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少于招聘岗位人数的,则该岗位所有合格人员直接进入体检。由于该岗位报名人数等于招聘人数,未形成竞争,全部进入体检。
二、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叙永县卫生局直接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体检名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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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招聘单位及岗位基本情况 |
拟聘人员基本情况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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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单位名称 |
岗位 |
招聘 |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毕业学校 |
毕业时间 |
专业 |
学历 |
学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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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人数 |
|||||||||||
1 |
叙永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
专业技术 |
2 |
陈中宝 |
男 |
26 |
遵义医学院 |
2014.07 |
预防医学 |
本科 |
学士学位 |
|
2 |
叙永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
专业技术 |
胡高彬 |
男 |
25 |
川北医学院 |
2014.06 |
预防医学 |
本科 |
学士学位 |
|
三、体检安排
(一)请进入体检的考生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1张2寸免冠彩色近期照片于2015年2月6日(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2:30-18:00到叙永县卫计局领取《体检通知书》。
(二)体检集中时间、地点详见《体检通知书》。
(三)注意事项
参检考生应按体检通知书要求,凭体检通知书、本人居民身份证(不含旧版临时身份证、过期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按规定时间到规定地点报到,集中编队参加体检。无有效居民身份证者不能参加体检。未按规定时间到规定地点报到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责任自负。
1.体检前一天注意休息好,不要饮酒,不要熬夜,避免剧烈运动;
2.体检当天早上必须空腹,不能进食、进水,否则由此引起的体检结果不准确由考生本人负责;
3.身体有特殊情况的应及时向工作人员反映;
4.到医院体检的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约400元左右(自备零钞),由负责体检的医院收取;
5.考生在体检期间,不得携带电子记事本类、mp3、移动电话等通讯设备进入体检医院(已带的要按工作人员的要求统一存放到指定位置);参检考生要服从工作人员的指挥,不得擅自行动;在体检过程中不得向医务人员透露自己姓名等身份信息;违反有关规定将取消体检资格。
6.考生应听从工作人员及体检医生的指挥,不得向体检医生及工作人员打听体检结果。在体检过程中,不得单独行动;如有与体检无关的事情,须经工作人员同意,并在其监督下进行。待体检结束,经工作人员同意后方可离开。
7. 应聘者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8.应聘者对体检结论有疑问时,可以提出复检要求。复检要求应在接到体检结论之日起三日内提出,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咨询电话:0830--6229618
叙永县卫生计生局
2015年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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