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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平昌县2015年10月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资格复审、体检和政审考察的公告(3)

2015-12-16来源:本站采编

3、体检费用

体检费300元,由参加体检人员承担。

4、体检要求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

参加体检的考生请于12月23日早上8:00准时在平昌县天使广场集合统一参加体检。请参加体检的人员在体检前三天保持正常饮食习惯,体检前一天注意休息,勿熬夜,勿饮酒及食用高脂肪、高蛋白类食物;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不进食、进水,保持空腹。未在规定时间参加,视为自动放弃,体检结束后的3日内未接到复检通知,视为体检合格。

三、政审考察

1、体检合格的考生(应届毕业生除外)请持平昌县人才交流中心开具的调档函(在编人员持商调函)到档案存放机构办理提档手续,并于2016年1月15日前将个人档案交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或邮寄至平昌县人才交流中心。2016年普通高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须在2016年7月31日之前取得资格条件要求的毕业证等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取得并提供有关证书的,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同时应将个人学籍档案交平昌县人才交流中心,以便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2、体检合格的考生请在网上自行下载《平昌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政审考察表》(以下简称“政审考察表”),如实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并根据自身情况持《政审考察表》到相关部门进行政治思想鉴定,加盖公章,往届生须于2016年1月15 日前将《政审考察表》交相关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应届毕业生须于2016年1月15日前持《就业协议书》到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签订就业协议,并于7月31日前将《政审考察表》交相关招聘单位主管部门。

政审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非因特殊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个人档案、《政审考察表》和签订就业协议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特此公告

附件:1.平昌县2015年10月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2.平昌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政审考察表。


2015年12月16日

来源:本站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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