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12-11来源:本站采编
根据眉山市委编办《关于进一步规范市级机关单位编外人员聘用程序的通知》(眉市编办发〔2015〕50号)相关文件规定,我局经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等程序,现对拟聘人员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12月14日—12月18日)。
拟聘人:李宁,女,1990年5月出生,专科学历,四川大学工程管理专业毕业。
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资格。
社会监督电话:028-38195955
眉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5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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