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公示公告 > 2015年政法干警培养体制改革试点班招录递补资格复审公告

2015年政法干警培养体制改革试点班招录递补资格复审公告

2015-11-30来源:本站采编

根据省委政法委、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省司法厅等11部门发布的《2015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班招录公告》精神,现将广安市2015年政法干警培养体制改革试点班招录递补资格复审事项公告如下:

一、递补资格复审对象

根据招考公告的相关规定,对因资格复审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资格复审出现的缺额,在报考同一职位的考生中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进入递补资格复审的人员。据此,共确定4名符合条件的递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见附件)。递补资格复审只进行一次,因未参加递补资格复审以及递补资格复审不合格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二、递补资格复审时间及负责单位

2015年12月2日(星期三,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00)进行。递补资格复审工作由广安市司法局负责,地址:广安市思源大道53号市司法局五楼政治部,联系电话0826-2332669。

三、递补资格复审要求

递补资格复审的有关要求和需要提供的材料等详见中共广安市委政法委、广安市司法局、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广安市公务员局《关于2015年政法干警培养体制改革试点班招录资格复审和面试事宜的公告》。

四、面试报名

经递补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务必在2015年12月2日(星期三,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00)持《资格复审合格通知书》到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广安市广安区紫金街209号)报到、缴面试考务费80元/人并领取《面试通知书》。凡未按时报到、缴纳面试考务费和领取《面试通知书》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面试时间为2015年12月5日(星期六)。面试具体时间、地点、有关要求和注意事项等详见发放给考生本人的《面试通知书》。

附件:广安市2015年政法干警培养体制改革试点班招录递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2015年11月30日

来源:本站采编

相关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