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11-19来源:本站采编
按照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乐山市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乐人社〔2012〕99号),《乐山大佛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2015年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规定,通过公开报名、考核、体检、政审等相关程序,拟聘用陈灿华、卢妍吉、陈芮、杨天宇、刘于源、王伦舟6名同志为乐山大佛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工作人员。聘用人员在聘用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
干部群众如对以上拟聘用人员有不同意见,或认为其有不符合聘用条件的,请于公示期7日内(11月23日至11月29日),以真实姓名向乐山大佛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组织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电话(0833-2302116)、书面反映或面谈。反映情况时请提供具体事实或线索以及联系方式。
特此公示。
乐山大佛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
2015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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