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11-16来源:本站采编
按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巴中市市属事业单位2015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以下简称《招聘公告》点击浏览)的要求,经网络报名、公共科目笔试、按政策加分后笔试总成绩的公示、面试入围资格审查和面试等程序,目前考试总成绩已计算完毕,即将进入下一步首次体检环节,现将有关情况及首次体检等相关事宜予以公告。
一、考试总成绩及岗位排名
详见附件1:《巴中市市属事业单位2015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总成绩暨岗位排名表》。
二、体检对象确定
对拟招聘的全部岗位,在参与了面试的人员中,依招聘名额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对象(考试总成绩相同,则以笔试总成绩优先者确定为体检对象),共38名,详见附件2:《巴中市市属事业单位2015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首次体检人员名单》。
三、体检时间和地点与执行标准
定于2015年12月1日(星期二)在指定的医院全封闭进行。
本次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所有职位的乙肝检测项目按照国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执行。体检实施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操作。
体检人员初次体检不合格的,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三日内申请复检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结论不合格的将按规定在参与了面试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四、体检手续承办
请列入首次体检的38名体检对象于2015年11月30日(星期一)工作时间(上午8:00时至12:00时,下午2:30时至6:00时)内,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本人近期免冠彩色2寸证件照2张到巴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楼五楼507室报名,填写《巴中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体检表》(贴上照片),并按400元/人·次左右准备体检费用,于体检报名填写体检表时直接向承检医院缴纳。
体检对象未在规定时间承办体检手续者,视为自行放弃体检资格。
五、参检注意事项
办理了体检手续的体检对象务于体检当日上午8:30时前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到巴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大门口集合,空腹参加体检。未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集合的,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注意事项,请参阅《巴中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体检表》之“体检须知”,其它相关事宜请于报名时咨询。主要是:
1.体检的前三天保持正常饮食,体检前一天注意休息、勿饮酒及食用高脂肪、高蛋白类食物。体检前一天晚餐后不再进食,保证空腹10至12小时抽血检验。
2.体检当日早晨切勿进食,以便空腹应检。
3.体检时按医生要求需补充检查的对象,承检医院将现场收取补充检查费,请考生做好准备。
4.参检对象一律统一乘坐车辆,亲属及其他无关人员请勿陪同参检。
5.请相互监督,如发现违纪违规行为,立即向工作人员和纪检监察机关反映。
未尽事宜,由本公告发布机关另行明确。
附件1:巴中市市属事业单位2015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总成绩暨岗位排名表 附件2:巴中市市属事业单位2015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首次体检人员名单
巴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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