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7-17来源:本站采编
根据《2015年四川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招募公告》规定,现将体检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检时间及集中地点
体检时间为2015年7月25日(星期六)。体检考生于当日上午7:20前,持本人准考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到眉山市人事考试中心一楼大厅(东坡区学士街268号)报到,统一前往医院,联系电话:38166119。
二、体检人员
根据录用职位及名额,按照考生的考试总成绩排名等额确定体检人员。(人员名单见附件)
丹棱县水务局下属古井沟水库管理所(职位编码20010301)和丹棱县石桥乡人民政府(职位编码20010801)两个职位因无人参加面试废除。
三、体检标准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和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用)》执行。
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2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考生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
对于怀孕考生参加体检的,参照国家公务员考试录用司《关于对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09〕07号)文件规定,在体检时暂不进行妇科和X光等项目的检查,待考生孕期结束可进行妇科和X光等项目的检查时完成体检,作出体检结论,并与第二年“三支一扶”新招募大学生同时录用上岗。
四、注意事项
(一)参加体检的人员,必须携带笔试《准考证》、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署名的两寸免冠彩色正面照片1张。
(二)凡不按时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因自动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产生的缺额,在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五、体检须知
(一)体检考生携带移动电话等通讯设备的,须在抽取体检序号前关闭电源统一上交保管。
(二)体检考生在体检中不得向工作人员透露本人、父母姓名及工作单位等信息。
(三)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如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的,后果自负。
(四)体检表第二页由受检者本人填写(用黑色签字笔或钢笔),要求字迹清楚,无涂改,病史部分要如实、逐项填齐,不能遗漏。
(五)体检前一天应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
(六)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
(七)女性受检者月经期间请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再补检;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勿做X光检查。
(八)请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若自动放弃某一检查项目,将会影响录用。
(九)违反上述规则和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应试人员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处理。
特此公告
2015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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