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6-02来源:本站采编
根据《长宁县2015年第一次公开考核招聘教育卫生人才服务基层的公告》的规定,由考生本人提出申请,经审核,现将符合政策拟加分考生人员名单予以公示。
公示期限从2015年6月2日至6月8日。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干部、群众都可以通过来访、来信、来电如实反映加分考生的情况。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必须经党组织集体研究,主要领导签发并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一般应书写真实姓名、工作单位、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等。我们将对反映人员和反映的情况严格保密。
监督举报电话:0831-4623001
通讯地址(邮编):长宁县竹都大道二段116号长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644300)
长宁县2015年第一次公开考核招聘教育卫生人才服务基层加分情况
序号 |
姓 名 |
身份证号码 |
报考单位 |
岗位名称 |
岗位代码 |
服务已满年限(年) |
服务类型 |
应加总分(分) |
1 |
李霞 |
51152119890721846X |
长宁县乡镇学校 |
小学美术教师 |
1502003 |
3 |
特岗教师 |
6 |
2 |
唐强德 |
510821198702066330 |
长宁县乡镇学校 |
初中美术教师 |
1502004 |
3 |
特岗教师 |
6 |
3 |
郭小何 |
510921198507242496 |
长宁县乡镇学校 |
初中美术教师 |
1502004 |
3 |
特岗教师 |
6 |
长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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