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5-22来源:本站采编
按照中共乐山市委组织部、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乐山市公务员局《关于乐山市2014年下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简章》规定,经笔试、面试、体检、政审考察等程序,刘姝利同志(女,汉族,1993年4月出生,本科文化,会计专业,准考证号码为4892710011127,考试总分为66.175,排名第2名〈递补〉)符合公招录用条件。我局拟录用刘姝利同志为我局直属单位—乐山市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支队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现予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5月25日至6月2日)。
如对拟录用人员资格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真实姓名向乐山市国土资源局人事科教科、纪检监察室电话或书面反映。(书面反映材料务必于6月2日前送达)
联系电话:2413771、2442219
乐山市国土资源局
2015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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