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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县关于2015年上半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资格复审的公告

2015-05-14来源:本站采编

2015年上半年我县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笔试成绩已于2015年5月7日在“绵阳人事考试网”公布。根据《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安县教育和体育局关于2015年上半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的公告》的规定,现将资格复审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

1.时间:2015年5月18日-19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2.地点: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四楼多功能会议室(地址:安县花荄镇中医街---县中医院对面)。

联系电话:0816-4336326。

二、资格复审须提供资料

(一)《绵阳市2015年上半年县市区公开招聘教师报考信息表》2份;

(二)本人近期正面免冠1寸彩色照片3张;

(三)有效身份证原件(不含旧版和过期身份证)及复印件1份;

(四)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及相关材料(须同时提供原件及复印件1份)

1. 2015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学生证(无学生证的,出具所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原件),其最终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的学历、学位、专业、教师资格条件,以本人毕业时取得的有效毕业证、学位证所载学历、学位、专业和教师资格为准。

2.其余报考者须提供有效的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不含临时毕业证、学历学位证明、在读证明等非正式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报考者本人的有效毕业证、学位证所载学历、学位、专业名称,应与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等资格条件相符;因不符而被取消报考、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3.其它证明材料。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要出具学历认证材料;基层服务项目人员提供项目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退役大学生士兵还须提供《退出现役证》;在职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新就业的企事业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出具所在单位和单位所在地组织或人社部门同意其报考的手续或持有人事部门出具的与所在单位解除(终止)聘用合同的有效证明材料。

几种特殊报考对象,还须具备以下手续:

(1)在职免费师范生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和所在地教育部门书面同意;非在职免费师范生报考,须征得省教育厅和培养学校书面同意。

(2)委培生、定向生报考须由原委培、定向单位出具同意报考的手续。

(3)国家有其他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注意事项

1.经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须现场办理面试确认手续并缴纳面试费用80元(执行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同时领取面试通知书,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和相关要求等详见《面试通知书》,不在另行通知。

2.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资格复审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因自动放弃和资格复审不合格出现的缺额,按笔试折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等额递补,递补工作只进行一次。递补考生可根据自己的考试成绩排名情况自行确定是否参加递补复审,并自行来电询问是否出现岗位空缺(不再另行通知)。递补资格复审的考生于2015年5月20日(上午9:00-12:00)到资格复审地点参加递补复审。届时未参加递补资格复审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4.咨询电话:0816-4336326。

2015年5月12日

来源:本站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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