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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广安市委组织部2015年度选调生资格复审及面试公告

2015-04-29来源:本站采编

根据《四川省2015年度选调优秀大学毕业生工作简章》规定,现将2015年选调生资格复审和面试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事宜

(一)资格复审对象

根据考生笔试折合总成绩(笔试折合总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25% +《申论》成绩×25%+笔试加分),按3:1的比例,在报考同一职位笔试人员中,从高到低确定各职位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笔试有缺考科目者不得进入资格复审)。最后一名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资格复审具体名单详见附件。

(二)资格复审时间

2015年5月9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三)资格复审地点

广安市考试指导中心(广安市广安区步云街29号,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楼后院)。

(四)资格复审要求

考生需按《四川省2015年度选调优秀大学毕业生工作简章》的要求,携带有关材料亲自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资料不齐、条件不符、提供虚假信息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者取消面试资格,不再递补。考生报名信息发生重大变化必须及时告知,如已被其他机关企事业单位录(聘)用等信息必须如实告知,否则后果自负。资格复审通过的考生须当场领取《面试通知书》。

1.应届大学毕业生需要提供的材料:

①高校院(系)党委(党总支)、高校党委组织部(就业主管部门)审核盖章的《四川省2015年度选调生报名推荐登记表》一式3份(登录网上报名网站,按网络提示打印,正反两面打印, 贴照片);

②准考证、二代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③已加入中国共产党的考生,需出具中共党员(中共预备党员)证明材料原件,注明入党时间,并加盖校党委组织部或院(系)党委(党总支)公章;

④担任班长及以上学生干部一学年以上〔含班级(团支部、党支部)班长(书记),校、院系学生会(团委、研究生会)中层副职及以上,校、院系协会(社团)副职及以上〕的考生,需出具学生干部证明材料原件,注明何年何月至何年何月担任学生干部以及职务(担任班级班长,团支部、党支部书记的须注明具体职务;在校、院系学生会、团委、研究生会任职的除注明具体职务外,还须注明该职务为中层副职及以上;在校、院系协会、社团等任职的除注明具体职务外,还须注明该职务为副职及以上),并加盖校党委组织部或院(系)党委(党总支)公章。

第③、④项按《四川省2015年度选调生报名推荐登记表》填写的内容提供。

2.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需要提供的材料:

①服务地所在区市县项目主管部门和区市县委组织部审核盖章的《四川省2015年度选调生报名推荐登记表》一式3份(登录网上报名网站,按网络提示打印,正反两面打印, 贴照片);

②准考证、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③中共党员(中共预备党员)证明材料原件1份,注明入党时间,并加盖区市县委组织部公章;

④服务地所在区市县项目主管部门和区市县委组织部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及服务期满考核合格鉴定材料原件1份。证明材料需注明从事服务基层项目工作的具体起止时间、是否在2014年12月31日前服务期满、考核是否合格、担任建制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或村(居)委会主任的时间等内容;

⑤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或村(居)委会主任任职文件原件和复印件1份。

二、面试事宜

(一)面试时间

2015年5月10日。

(二)面试地点

广安市考试指导中心(广安市广安区步云街29号)。

(三)面试注意事项

1.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需携带二代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及《面试通知书》进入面试考场。

2.考生入场时间为:2015年5月10日早上7:30—8:00,参加面试的考生务必准时入场。

3.迟到的和未参加面试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三、其他事项

1.请考生务必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变更的,请及时告知。因无法与考生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2.预计面试后一周内组织体检,请考生按招录简章关于体检方面的要求做好相关准备,具体时间以通知为准。

3.入围体检的考生务必携带二代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和1张1寸免冠彩色证件照在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集合,逾时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4.体检前一天晚上,请考生正常作息,切勿饮酒,避免剧烈运动,零时以后不要进食,体检时空腹进行采血和B超检查。体检时,有近视的考生需佩带眼镜,以便检查矫正视力;应避免穿戴有金属饰品及印花的衣物;体检当日请务必按要求完成所有体检项目,漏项则视为自动放弃。

5.咨询联系电话:0826-2678966。

附件:广安市2015年度选调生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中共广安市委组织部

2015年4月27日

来源:本站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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