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4-15来源:本站采编
按照《长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我县部分单位2015年公开考调工作人员的公告》规定, 现将我县部分单位2015年公开考调工作人员体检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参加体检人员
长宁县部分单位2015年公开考调工作人员体检名单
序号 |
考调单位 |
岗位代码 |
身份证号 |
备注 |
1 |
长宁县发改局 |
201501001 |
511528198704270027 |
|
2 |
长宁县农村能源办公室 |
201501002 |
511521198502209485 |
|
3 |
长宁县经济作物站 |
201501003 |
512530197812175519 |
|
4 |
长宁县双河镇农技站 |
201501004 |
512533197710294524 |
|
5 |
长宁县花滩镇农技站 |
201501005 |
51152319870922356x |
|
6 |
长宁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
201501006 |
512530198004212443 |
|
二、体检时间与集中地点
(一)体检时间:2015年4月17日(星期五)上午7:50 。
(二)体检集中地点:长宁县政务中心门口。
三、注意事项
(一)参加体检的人员务必在上述规定时间前携带本人身份证、一寸照片一张、体检费200元(以医院实际收取费用为准)、黑色签字笔一支到指定地点集中。
(二)所有考生必须服从指挥,遵守体检秩序,未经允许不得擅自脱离体检队列。
(三)请按《体检须知》做好体检准备。未按规定时间在指定地点办理体检手续以及参加体检或未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四)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三日内申请复检一次,逾期不申请复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附件:1.体检须知
一、体检前以清淡饮食为主;不吃高脂肪性及油炸性食物;禁食血制品及含铁过大的食物(如猪血、海带、菠菜等)
二、体检前一日请勿饮酒;晚餐后禁食,12点以后禁饮水;避免过劳。
三、空腹检测项目(如:抽血、腹部B超)检查完毕方可进食。
四、女性受检者妇科常规检查前应排空小便;月经期间请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再补检;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勿做X光检查。
五、做子宫(含附件)、膀胱、前列腺B超检查者,尽可能不排晨尿,如已排晨尿或尿量偏少时需补水至膀胱充盈状态后作检查。
六、体检当日不要穿过于复杂的服装,女士不要穿连裤袜,连衣裙。
七、糖尿病、高血压、心脏病、哮喘等患者,请将平日服用的药物携带备用。
八、体检时请勿佩戴金属饰物或携带贵重物品,以免影响检查或丢失。
长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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