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3-20来源:本站采编
根据《宜宾市事业单位2014年第二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以下简称《公告》)的规定,经笔试、面试、体检、考核等程序,黄正伟同志符合《公告》规定的各项条件,现将拟聘用人员予以公示。
公示期限从2015年3月20日至3月30日(不含双休日、节假日)。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可以通过来访、来信、来电如实反映拟聘人员的情况。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必须经党组织集体研究,主要领导签发并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一般应提供真实姓名、工作单位、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等。我们将对反映人员和反映的情况严格保密。
监督举报电话:0831-2327620
通讯地址(邮编):宜宾市翠屏区青皮树街31号宜宾市翠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644000)
特此公示!
宜宾市翠屏区2014年第二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第三批拟聘用人员公示表 |
|||||||||||||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学历 |
学位 |
所学专业 |
毕业院校 |
准考证号 |
拟聘用单位 |
拟聘用岗位 |
笔试总成绩 |
面试成绩 |
考试总成绩 |
1 |
黄正伟 |
男 |
1989.06 |
本科 |
无 |
会计学 |
四川理工学院 |
14122060627 |
宜宾市翠屏区李端镇卫生院 |
会计 |
60.02 |
不面试 |
60.02 |
宜宾市翠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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