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2-26来源:本站采编
根据《四川省2015年度选调优秀大学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简章》,现将报考凉山州部分职位(职位编码:2190004~2190035)需提供加分证明材料的要求公告如下:
一、所需材料
报考凉山州部分县的三州生源考生,提供身份证原件,注明本人学校、院系、专业、报考职位及联系电话的身份证复印件,及下述证明自己生源地是三州的两类材料之一:
(一)能证明大学入学前户籍在三州地区的户籍证明原件(加盖当地公安机关鲜章)和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二)现户籍证明原件(加盖当地公安机关鲜章)和学籍档案中关于考生在三州参加高考的证明材料(《四川省××××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生报名登记表》并加盖学校档案管理部门鲜章)。
二、凉山州部分县名单
德昌县、会理县、会东县、宁南县、普格县、布拖县、昭觉县、金阳县、雷波县、美姑县、甘洛县、越西县、喜德县、冕宁县、盐源县、木里县。
办理时间及地点
(一)办理时间:2015年3月31日前的工作日(工作日内:8:30-12:00,14:30-17:30)。
(二)办理地点:西昌市三岔口南路88号州委家属院内州老科协二楼(附件:路线示意图)。
四、注意事项
(一)各位考生务必按照要求认真准备相关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办理加分手续。
(二)如考生确有特殊情况不能亲自来办理手续,可写一份委托书并由直系亲属等代办。
(三)如发现虚假材料,将立即取消考试资格,并记入考生诚信档案。
联系电话:0834-2167053
附件:路线示意图
中共凉山州委组织部
2015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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