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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凉山州委组织部关于四川省2015年度选调优秀大学毕业生到基层工作提供加分证明材料有关事项的公告

2015-02-26来源:本站采编

根据《四川省2015年度选调优秀大学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简章》,现将报考凉山州部分职位(职位编码:2190004~2190035)需提供加分证明材料的要求公告如下:

一、所需材料

报考凉山州部分县的三州生源考生,提供身份证原件,注明本人学校、院系、专业、报考职位及联系电话的身份证复印件,及下述证明自己生源地是三州的两类材料之一:

(一)能证明大学入学前户籍在三州地区的户籍证明原件(加盖当地公安机关鲜章)和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二)现户籍证明原件(加盖当地公安机关鲜章)和学籍档案中关于考生在三州参加高考的证明材料(《四川省××××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生报名登记表》并加盖学校档案管理部门鲜章)。

二、凉山州部分县名单

德昌县、会理县、会东县、宁南县、普格县、布拖县、昭觉县、金阳县、雷波县、美姑县、甘洛县、越西县、喜德县、冕宁县、盐源县、木里县。

办理时间及地点

(一)办理时间:2015年3月31日前的工作日(工作日内:8:30-12:00,14:30-17:30)。

(二)办理地点:西昌市三岔口南路88号州委家属院内州老科协二楼(附件:路线示意图)。

四、注意事项

(一)各位考生务必按照要求认真准备相关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办理加分手续。

(二)如考生确有特殊情况不能亲自来办理手续,可写一份委托书并由直系亲属等代办。

(三)如发现虚假材料,将立即取消考试资格,并记入考生诚信档案。

联系电话:0834-2167053

附件:路线示意图

中共凉山州委组织部

2015年2月26日

来源:本站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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